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9日   点击人次: 809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80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为2022年毕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 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四) 来自脱贫家庭。申请人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

(五)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本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本校前或在本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二、补贴标准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本次补贴发放标准为1448元/人。

三、补贴办理程序

(一) 梳理名单。学生工作处资助办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梳理出2022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毕业生名单,9月9日前发送到招生就业处覃鑫邮箱。招生就业处将名单整理确定后于9月10日前发送至各二级学院资助负责人。

(二) 开展宣传。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群、主题班会等多渠道向名单中的毕业生开展精准宣传,并对所有2022届毕业生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将求职补贴政策和申报信息百分之百传达到所有毕业生确保未在系统内但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政策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 毕业生自愿申请。9月20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下列材料:

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生的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四条)。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逾期未递交材料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补贴无法发放的,视同放弃申领资格。毕业生在中职期间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申请。

(四)二级学院初审、公示。毕业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日(个人身份证号码须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于9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整理汇总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未报送的,学校不予受理,由二级学院承担相应责任。材料如下:

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2,随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2. 毕业生递交的申请材料。

3. 如果自愿放弃申领资格的,还需要提供放弃声明。

(五) 学校复审、公示。学校将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于9月25日-28日在校内进行公示,9月29日学校报送材料至柳州市人社局。

(六) 复核拨付。柳州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拟发放补贴毕业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审核意见,并将补贴一次性拨付至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对未通过复核的,将名单反馈学校并说明原因。

四、毕业生对应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要求

(一) 能够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自治区扶贫信息系统、查询核实人员类别身份的毕业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免于提供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学校核实身份后统一出具审核意见函。

(二) 符合条件但未能从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自治区扶贫信息系统查询到人员类别信息的毕业生,按下列要求提供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1. 残疾: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所就读学校(或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居民户口簿》(提供可以看出毕业生与家庭成员的关系页)。

4. 来自脱贫家庭:提供其脱贫攻坚家庭贫困属性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策出具的《脱贫户证明》。

5.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或低保待遇证,证明或待遇证上需写明享受低保的起止日期。

6.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交二级学院查验。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业务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二级学院在材料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核”,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报尽报,确保不漏报一人。

(二) 为确保补贴顺利拨付,建议使用本地银行卡,最好是使用柳州银行本地卡。若使用柳州市外办理的银行卡,无论哪个银行,均需提供准确的银行行号。

(三)学校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72-3156485。对相关举报投诉,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联系电话: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0772-3156667

联系人:覃鑫 老师

附件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附件2.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二级学院填写)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7日


附件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生填写)

姓名


性别


学历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生源地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成员及联系电话


是否领取过

求职创业补贴

□是。领取时间:

□否

补贴对象类别

□身患残疾       □特困人员(孤儿)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编号:          )

□贫困残疾人家庭        □脱贫家庭

递交申请

材料列表

1. 身份证复印件        □

2.                     □(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3.

4.

5.

本人银行卡

开户行

 


银行卡账号


银行行号(柳州市外银行卡需填写)


本人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人员类别”对应栏用“√”勾选。同时符合多项申领条件的,只需选择一项,并依所选条件递交相应材料;2.银行卡开户行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学校统一办理,最好使用柳州银行卡。3.为便于信息辨认,除申请人、经办人须手写签名外,其余条目请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附件2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学校填写)

学校名称(印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补贴对象类别

银行账户

备  注

(非本地卡的务必填写银行行号)

开户行

账    号

1







2







3







4







5







6













备注:本表请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